網上的情戀,就讓它永遠留存在網絡上吧

 


情,是一個夢,是一個甜蜜的夢。使人沈迷,使人恍惚。沈入其中者,但願常夢不願醒。


情,是一個陷阱,一個溫柔的陷阱。跌入其中的,明知會越陷越深,卻又不願意跳出來。


情,是一把火,是一把熊熊烈火。使人燃燒,使人瘋狂,只要生命存在,火就不會熄滅。


情,是甜蜜的,是動人心魄的,是醉人靈魂的。無論在現實中,還是在網絡裏,都是如此。


 
沈入網情網戀的朋友,如果你覺得這份情是那麼甜,覺得這個夢是那麼美,覺得這個陷阱是那麼舒適怡人,那麼,你就好好地呆在裏面,好好地享受生活中難以享受到的歡樂,不要把夢打破。                                      


上網是一種歡樂,歡樂的不是網,而網中的人,是網中牢牢牽著你心靈的那份情,是網絡那頭和你緊緊相系的那顆心。


上網的人,大約都感到孤獨,不是生活在孤獨裏,而是擁有一顆高傲、孤獨的心靈。


孤獨,是現代人的通病,是與生活繁盛相伴而生的。


孤獨是一顆寂寞的心莫可名狀的無可排遺,它又是對遙遠的快樂作一種渺茫的追尋,它近乎一種悲愴的深刻,又是一個不甘壓抑的年輕美麗的生命 。

 

社會多元化發展,人們生活豐足,需求繁多:忙官的,忙財的,忙名的……都忙得不亦樂乎。


感情,也是現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需求。


人是感情的動物,情是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


可以說,人生的樂趣不在別處,只在真摯的情感之中。

 

盡管我們生活的範圍越來越大,盡管我們相識的人越來越多,可是,誰有工夫聽你傾訴心曲?


誰有閑心管你的心靈需要?誰能接受你的心靈相托,誰能成為你的情感相依?


是熟悉的地方沒風景嗎?是怕離生活太近惹些不必要的麻煩嗎?是找不到能敞開心扉的對方嗎?
 

似乎都是,又不完全是。

 

但是,只有網絡,才找到心靈的慰藉,才找到情感相依的人,這卻是事實。

 

網絡世界是虛渺的,又是真實的;是虛幻的,又是抽象的,這就正好填補了生活的缺憾和不足。


而且,在虛擬的世界後面,同樣有一顆真實的心,一顆火熱的心,一顆寂寞的心。


網絡世界又是博大的,浩渺的,在這個無限的世界裏,可以傾訴,可以聆聽,可以守候,可以尋找,可以捕捉,可以無意識、無目標地去搜尋另一顆相近、相似、又象流星般一閃即逝的心靈。

 

網絡,把一顆寂寞的心,牽向一個廣闊的世界,讓一顆心尋找到另一顆心,一顆心去溫暖另一顆心,一顆心依傍著另一顆心,一顆心緊緊吸引著另一顆心。


網絡上要想遇一個相投相知相契的,卻很不容易,那有一個“吹盡黃沙始見金”的過程。

 

遇到了,是一種福份,是一種機緣,心靈深處立即迸發耀眼的火花,那是一種最高的愛。


 
因為,情,畢竟是以婚姻為最終目的的,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保證情的安然長久。


一時的沖動,一夜的激情,能夠進入婚姻狀態嗎?


即使雙雙願意進入,勢必打破現有的一切,重新組合,從頭再來。可是現實允許嗎?


你們能衝破現實的羅網嗎?任何一個既成的婚姻,都是牢牢地鑲嵌在社會框架之中,難以動搖。許多人為此碰得頭破血流都無濟於事。即使真的成功了,那也是錢財耗盡,精疲力盡,不但沒有了當初的激情,沒有想象中的甜蜜,反而相互產生終生難以釋然的哀怨,帶來無盡痛苦。


分開嗎?又成了永恒的牽掛和難以消彌的傷痛。


人生的過程,其實就是尋找的過程。


如果終生沒有找到需要的對方,那麼她或他都不知道自己曾經尋找過,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只有一旦找到了,才驚然憬悟:


這就是生命所需、心靈所求、情感所系啊!現在終於找到了,卻不能擁有,那又是多麼的痛苦!除了重演梁祝的悲劇,嘆一聲“茜紗窗下,我本無緣;黃土壟中,卿何薄命”,還有什麼辦法呢?


相見而不能圓夢,是一種傷痛,但畢竟是美的。而相見後,消失了心中的虹霓,則是一種沈重的失落,另一種痛苦和悲哀。


                         
網上相交,是一種跨越時空的交往,是一種純粹的“人”與“人”的交往,相知的僅僅是對方的一部分——極小的一部分。


在這極小的一部分中,雙方都通過想象不斷地美化對方。


而且,由於網絡的特性,網友之間是超現實的,沒有現實中的顧慮和矜持,消彌了年齡的懸殊,消失了素質的差距,消除了地位的差別,只顯示可愛和純真的一面。


一旦相見,四目相對,整個都毫無隱藏地袒露在對方的眼裏,都在審視著對方一切。


人,其實都是平凡的,一個現實中的凡人,有幾個能經得起如此審視?


在這審視中,現實中的一切就成了橫亙在兩人之間一座難以逾越的高山。


巨大的心理落差,只能成為巨大的遺憾。除此之外,還有年齡上、性格上、習慣上、言語上等等帶來的尷尬。 


網上的情,只能是網上。


網上的情戀,就讓它永遠留存在網絡上吧,不要帶來現實中來。


讓那份想象中的美好,去美化你的生活,美化你的心靈,也美化兩人的情感。


網友,永遠可能只是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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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