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

 

 

 

習慣,就是時間累積而來的一種動作。

早上,我總是走進7-eleven。

走了走,東選西選,還是選回了每天吃的三明治。

進到辦公室坐下後,總是開了機收信,然後放歌,

看了看,上選下選,還是聽起了那首最愛聽的。

開始寫程式前,總是洗了洗杯子走近飲水機,

看著瓶瓶罐罐,最後還是拿了一包就走。

人生總有很多的選擇。

每天要面對的選擇,很多。

吃什麼,做什麼,玩什麼,看什麼....

雖然你每天都在做選擇。

不過,總是...總是...

會選回你每次選的那個。

因為習慣。

習慣,是時間累積而來的一種動作。

情人間常說:「我對你不再有愛,

都變成了習慣了。」

其實,習慣並沒有什麼不好。

它讓你自然的去做。

自然的去想他,自然的去愛他。

當你已經不覺得自己在付出時,

也許你覺得,你己開始習慣,

有他陪伴在你的生命中,

那才是真的愛。

有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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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

很多事情開始要一個人獨自去做時

就失去它的意義:當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吃飯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看書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工作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散步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回家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聊天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商量事情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發呆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喝咖啡

習慣了兩個人一起..........

開始一個人

很多快樂都不再了...

請珍惜你身邊所有

把握任何一個美麗的機會

失去了就不再了...

現在請你回想一下

你習慣的那個人,是不是讓你感覺很熟悉,

就像家人一樣?

這種感覺,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擁有的,

應該好好的珍惜。

也許有天你失去了,才會明白這個人,

在你的心理是佔了很大的位置。

好緣份是很神奇的東西,

它只送給用心去經營的人。

最近你是否不再那麼用心,

去關心或態度冷淡了嗎???

趕快去抓住你那個熟悉的人吧,

必竟你們曾經走過那一段,不是嗎?

小時候,夏天的傍晚,

母親常會做花椒油。

先把麻油燒熱了,再撒下一把花椒,

拿鍋鏟用力壓,

劈劈啪啪地發出一種特殊的香味。

聞到那香味,我就知道,爸爸要下班了。

「醋溜冬瓜」是爸爸最愛吃的,

清清淡淡的冬瓜湯,浮著一片花椒油,

據說有消暑的功用,一直到現在,

我都能記得,

淡黃色花椒油,在燈光下反射出的圖案。

還有那黑色的花椒,

不小心被咬到時的辣辣的味道。

從父親在我九歲那年過世,不知為什麼,

母親就再也不做「醋溜冬瓜」。

只是,每到夏天的傍晚,我總想起那道菜,

想了三十多年,

有一天,我忍不住地問她:

「做一碗醋溜冬瓜好不好?」

八十七歲的老母一征:「什麼醋溜冬瓜?」

「這是以前爸爸活著的時候,

妳常做的那種湯啊!」

「那有什麼好吃?」她把臉轉過去:

「早忘了!」

多年前,住在灣邊的時候,屋後是樹林,

林間有一條小徑。

一對鄰居老夫婦,常在其中散步。

「別往樹林裡扔東西,小心打到老人家!」

我總是叮囑兒子,

因為很少有人去林子,兒子常拿樹幹當目標,

往裡面擲石子。

「現在不會打到!」兒子照扔不誤,

還不服氣地說:

「誰不知道,他們五點才出來!」

秋天的黃昏看他們特別美,

尤其是下雨的日子,

樹幹都濕透了,成為黑黑的一根根;

黃葉淋了雨,就愈黃得發艷了。

兩位老人家緩緩走過,一雙傴僂的身軀,

兩團銀白的頭髮,

還有那支花傘,給我一種好特殊的感動。

有一天,半夜聽到救護車響,

兩位老人就只剩下老太太了。

老太太還是自己開車出去買菜,

呼朋喚友地開派對。

只是,總見她在門前走來走去,

卻再也見不到她在樹林裡出理。

有一天,我問她:「好久不見妳到後面散步了!」

「散步?」她搖搖頭:「沒意思!」

有個五十多歲的女學生,比年輕人還用功,

規定畫兩張,她能畫十張。

每次看她把畫從厚厚的夾子裡拿出來,

都嚇我一跳。

她的夾子特別大,也特別講究,

裡面是三夾板,外面糊上布料,

還有個背帶和拉鍊。許多學生見到都問:

「哪裡買的夾子啊?好漂亮!」

「我先生為我做的。」

她的丈夫是個木匠,除了為她釘一張特別的畫桌,

還把房子向外加大,蓋了一間有透明屋頂的畫室。

「那是我先生和我兩個人蓋的!」她得意地形容,

他們怎樣先在地面釘好木框,

再合力推起來,成為一面牆。

後來,她丈夫心臟病死了。她還是來上課,

還背那個大夾子,

只是,夾子打開,常只有薄薄一張草率的畫。

然後,她直挺挺地坐著,看我為她修改,

有一天,突然蒙起臉、衝進廁所。

接下來的日子,我沒再見到她,

聽說她過得很好,

只是,不畫了。

自妻退休,就常在書房陪我。

我寫文章的時候,不能說話,

她只好默默地整理帳單、資料。

怕她無聊,上次離家前,我特別拿了一本

《鴻,三代中國的女人》,

交給她:「這本書寫得不錯,我走了

,好可以看看。」

她居然接過書,就開始讀。我離家前不過兩天,

她一邊陪我,一邊看,

居然已經看了三分之一,還發表評論,

說「寫得很冷,但是感人,非常好看。」

兩個月之後,我回到紐約,走進書房,

看到那本書。

「覺得怎樣?」我問她。

「噢!還沒看完。」

「看了多少?」我翻了翻,翻到一個摺角。

「就看到那兒,大概三分之一吧!」

她抬起頭:「不陪你,書有什麼好看呢?」

一碗可口的醋溜冬瓜、一條幽幽的小徑、

一幅美麗的圖畫、一本好看的書。

如果沒了那個人,就不再可口、不再可走、

不再美麗、不再好看!

( 網路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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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